一、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9月29日部退一字第10338901732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公保法第29條第2項規定:「領受遺屬年金給付之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,停止其領受之權利,俟原因消滅後恢復:一、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或拘禁。……。」所稱「拘禁」,係指「受拘留、留置、觀察勒戒、強制戒治或保安處分裁判之宣告,在特定處所執行中,其人身自由受剝奪或限制者。但不包含執行保護管束、保外就醫及假釋中者」。
- Mar 09 Mon 2015 09:19
民國103年6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(以下簡稱公保法)第29條所定「拘禁」之定義及範圍
- Nov 10 Mon 2014 11:28
關於勞動部函轉性別工作平等法(以下簡稱性平法)施行細則第4條之1、第7條,有關公務人員是否放寬申請陪產假期限案
- Nov 10 Mon 2014 10:41
招募本校退休公教人員-活化退休人力資源
點擊播放按鈕可將文章「唸」出來喔!
- Nov 10 Mon 2014 10:38
函轉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五點及附表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
- Nov 10 Mon 2014 10:35
五樣東西夏天不要擺車內
- Nov 10 Mon 2014 10:28
避免血栓多吃疏果,攝取抗氧化食品
- Nov 10 Mon 2014 10:25
轉知本縣公立各級學校行政人員寒暑假上班時間,仍維持每日上班八小時
- Nov 10 Mon 2014 10:23
轉知有關學校教師得否申請留職停薪赴大陸地區進修案